托马斯·哈代的诗

张中载




  说起哈代(Thomas Hardy 1840-1928),人们自然会想
起他的《德伯家的苔丝》、《无名的裘德》、《卡斯特桥
市长》和《还乡》等名著。半个多世纪来,这些蜚声全球
的小说被译成各种文字、拍制成电影和电视片,使这个跨
世纪的文学巨子的名字在一般读者中通常同小说家联系在
一起。
  其实,哈代更是个杰出的诗人。他的诗在他一九二八
年逝世后越来越引起世界文坛的关注和赞赏。英国当代著
名诗人菲利普·拉金称哈代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诗人”
(“需要优秀的哈代评论家”,《评论季刊》,1966年第
八期)。在西方文学界,哈代作为诗人的声誉近年来显然
已超过了他作为小说家的知名度。哈代在世时最大的愿望
是成为一个诗人。写小说在一定程度上只是为了谋生。他
在诗作上倾注了毕生的心血。他的文学生涯是从写诗开始
的,也是以写诗终结的,一生写下了一千多首诗,算得上
是个多产的诗人了。
  本来,有那么些出色的小说,有那样一部英语文学史
上最宏伟、最长的史诗剧《群王》(The Dynasts),他已经
是十九世纪以来英国文坛的巨人了,又何况这几十年来他
作为诗人的地位显著上升。难怪有的评论家说,我们应该
重新评定哈代在英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在本世纪四十年代
和五十年代,哈代的诗曾经是一大批英国诗人的楷模。象
拉金、奥登、C.D.路易斯和约翰·贝杰曼等英国著名诗
人都是哈代的崇拜者,深受哈代诗风的影响。
  哈代的诗比小说更能表露他的思想和感情。一部小说
洋洋数十万字,甚至上百万字,一生能写出几部?在小说
中作者的思想感情又怎能象在诗的体裁中那样自由驰骋?
正是在他的诗中,我们得以看到诗人敞开窗扉的心灵——
对逝去爱妻的怀念、对年少时一往情深的少女的眷恋、对
生物的爱护、对友人的思念、为生灵苦难的呐喊、对人的
讴歌、对战争的憎恨、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对宇宙神
秘的困惑、对上帝或造物主的失望……正因为如此,哈代
的第二个妻子福罗伦斯·哈代曾经说,“要知道哈代的一
生,读他一百行诗胜过读他的全部小说。”一九二三年八
月,哈代在给克莱夫·荷兰(Clive Holland)的信中也说
过:“如果你读我写的《诗集》,你从中获悉的有关我个
人的详细情况将胜过我们的会晤;诗中表达的事情比小说
明朗。”(克莱夫·荷兰,《托马斯·哈代》,伦敦,
1933,249页。)
  如果在哈代的小说中读者领略到的是埃格顿荒原的狂
风暴雨和夜的昏暗,他的诗却闪耀着炽烈的光和热——博
爱的温暖和希望的火花。在《生命,我又何曾计较》(For 
Life I Had Never Cared Greatly) 这首诗中,前半首还
带着他那惯有的哀伤之情。可是到了后半首,那灰色的情
调一下子消失了。诗人似乎寻觅到了给他的生活带来欢乐
和决心的某种东西——也许是爱情,也许是艺术吧。

    ···     ···
    我再看,依然是漆黑一片,
    刹那间,生活把手抬起,
    露出光辉的明星一盏,
    一颗明星升起在潮雾迷漫的远方,
    放射出照亮天际的光芒
    象火炬般明亮。

  又如《奇迹探索者》(A Sign-Seeker)、《七十年代》
(In the Seventies)、《希望之歌》(Song Of Hope)等诗,
也充溢着诗人对光明的憧憬、对人类和生活的希望。读一
读他的诗《希望之歌》,难道你会怀疑这字字句句不足以
驱散人们积压在心头的愁云苦雾:

    啊,美好的明天!
    从今后
    再也不会有
    今朝这番忧愁。
    让我们借助
    希望,因为光明
    即将来临,
    再也不会遮住光明的黑暗——
    没有黑暗!

    风儿载着我们
    象载着过眼烟云的往事,
    向黎明飞驰
    迅速地靠近黎明;
    云雀为我们歌咏
    灿烂的曙光
    曙光即将来临——
    即将来临!

    抹掉黑暗的记印
    穿上红色的鞋
    修理好、重新拨正
    断了弦的六弦琴,
    用琴声掩盖
    哀伤的话语声,
    夜空的浮云已经露出光明,
    明朝的曙光即将来临——
    即将来临!

  这里没有哀伤和怨恨,没有失望和悲怆;有的是对未
来的翘首等待,有的是火一般的热情和坚实的信念。
  哈代写了不少反对战争的好诗。一八九九年,当英国
发动对南非的侵略战争时,他愤然写下了《离别》
(Departtlre)。当然,哈代并非不加区别地反对战争。对
于反侵略的正义战争,他是支持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时,
他支持英国政府派兵出国同德国侵略者作战。哈代反对狭
隘的“爱国主义”,要人们警惕统治者打着“爱国主义”
的旗号把士兵用作“傀儡”来为统治者争议夺利服务。一
九一七年二月八日在给“提倡同路国和友好国家结成理智
协约委员会”的回信中,哈代写道,“除非爱国主义的感
情从过去那种狭义中解放出来,和平事业是不会有任何成
效的。”一九二三年,哈代在给英国著名小说家约翰·高
尔斯华绥的信中提及《离别》一诗时曾经写道:“国际间
进行思想交流是拯救世界的唯一途径。虽然在南非战争刚
开始时我的确是很悲观地说过,我希望看到爱国主义不限
于区域性,而是泛指全球。我至今仍主张这种思想感情应
该占上风。”
  哈代虽然未能看到战争的根源,他却洞察到统治阶级
利用“爱国主义”煽动战争。拿人民作炮灰,这是可贵的。
他写的《离别》一诗颇似我国唐宋时期一些杰出的反战诗,
如杜甫的《兵车行》和白居易的《新丰折臂翁》。
  《离别》一诗有这样的好诗句:

      《离别》

    当送别的乐声在远方消遁,
    大型战舰乘风破浪去远征,
    一艘艘战舰慢慢地隐没在灰暗的天边,
    连舰上显眼的红色烟囱也变成了灰蒙蒙的点点。
  
    到处是一片离别的气氛,
    伴随着战士上船沉重的脚步声,
    伤佛是人们不断地在问:
    “啊,战斗的条顿人、斯拉夫人、盖尔人,
    难道你们只是因为相互间勃然大怒地争论,
    就利用人的生命
    作为手里玩弄的傀儡这样打个不停?
    何时才有我们梦寐以求的明君,
    能在每个自豪的国度把令来行,
    让爱国主义能象上帝那样神圣,
    不屑于成为某一地域的奴人
    却象一只自由的鸟,把全球的国家结成睦邻?”

  另一首反战诗《士兵的妻子和恋人之歌》第一、二节
描写出征的士兵归来后,妻于和恋人的兴奋和喜悦。第三
节妇女们在向归来的亲人倾吐离别之苦。第四节象是妇女
们强烈的呼吁——亲爱的,如今你已经回到我的身边,你
就别再离开我了吧!别再象过去那样,让那些狠心的统治
者把你从我身边带走,把你带到遥远的异国他乡!请看:

        一

  终于,家乡在望,
     家乡在望;
  不会再象过去那样
  在海外四处漂泊了吗?
  再不会离开我们远走了吧?
  黎明,别让白昼姗姗来迟,
  快快天亮!

        四

  亲爱的,你又回来啦,
      你又回来啦;
  也许,不会再象过去那样,
  再离开我们外出四处漂荡,
  把你们从我们身边夺走
  去到那遥远的地方;
  黎明,别让白昼姗姗来迟,
  快快天亮!

  这首诗诗句简练易懂,几乎口语体,字里行间饱蘸着
强烈的感情。
  哈代的小说和诗中不乏悲剧性爱情题材。因此,有的
评论家曾用挖苦的口吻说:“哈代的祖先中,一定有人情
场失意。”不了解他身世的读者会以为哈代本人的爱情和
婚姻是悲剧性的。其实,小说中悲剧性的爱情情节是哈代
对扼杀爱情的旧传统观念的控诉。
  哈代是珍惜爱情的。他那一千多首诗中,有不少是歌
颂爱情的力作。他同前妻埃玛婚后的相处不算融洽。可是,
在她去世后,哈代写了许多怀念她的诗。另外,《献给小
巷里的露伊莎》(To Louisa in the Lane) 描写了哈代年
少时的一段浪漫史。
  年少的哈代爱上了邻居的一位名叫露伊莎·哈丁的少
女。他俩常常在大街小巷相遇。可是,由于少年的羞怯,
除了偷偷地看上一眼,谁也没有勇气同对方说一句话。哈
代的继配福罗伦斯·哈代在哈代的传记《早期生活》
(1928)中写下了这段浪漫史:
  “……有一次他从多切斯特步行回家,看见她从小巷
那头走过来,好象是来同他会面。他很想同她说话,但是
由于羞怯,他从她身边走过,只是低声地说了一声‘早
安’,而露伊莎却一言未发。……露伊莎长眠在墨尔斯道
克教堂墓地一座无名的小丘上。那句‘早安’竟成了哈代
和露伊莎之间说过的唯一的一句话。”(《早期生活》,
33—34页)
  不知是什么原因,哈代的这位心上人露伊莎孑然一身,
直到老死。《献给小巷里的露伊莎》是哈代去世前的几年
(1925-1928)为了写他的自传,整理笔记和日记时,在追忆
中写下的。这首诗的第一、二诗节倾吐了诗人对年少时未
能敢向露伊莎大胆表白爱恋之情的遗憾,第三诗节写下了
诗人炽烈的爱情:

  象当年那样同我相会吧
  在这空荡荡的小巷;
  再也不会象年少时那样羞怯地走过
    这地方
  每当黄昏降临的时光。
  啊,我记起来了!
  要重逢,你得再瞧瞧
  这让人伤心的地方,一条再也见不
    到你的小巷!

  但是我将迎来你啊,象棵美丽的白杨
  当你惊奇地向四处张望,
  用虚弱的、幽灵似的惊恐说,
  “我怎么还滞留在这个地方?
  啊,我记起来了!
  那是因为有他那欢畅的笑容
  他那时不曾爱我,如今却热恋着
    我,把我吸引到这个小巷!”

  我将回答,“多美丽的眼睛,
  把我带走吧,亲爱的人,
  带我去你穿着幽灵服的地方;
  带到那胜过人世的天堂!”
  可是,我记起来了
  这是你难以办到的事一桩:
  我必须等着,等到我身躯死亡,跟
    着你去天堂。

  哈代的诗简朴,很象一个乡村工匠的作品,具有一种
朴素的美,自然的美。在他的诗里看不到华丽或典雅的语
言,看不到形式上的精摊细琢和比喻上的着意标新立异。
有的诗句读起来并不流畅,甚至有点生硬,却仍不失为好
诗。例如哈代的名诗《身后》(Afterwards)的第一行
“When the present has latclled its postern behind 
my tremulous stay, ”(“当我不安度过一生后‘今世’
把门一锁,”)。诗句的运动是缓慢的,摇摇晃晃地象一
个年迈的老人正在蹒跚地走离生活的舞台,或者象一个垂
暮之年的农夫在一个夏夜送别客人后正在关好门上农舍的
后门。tremnlous词词尾的“S”音同Stay一词词首的“S”
音紧连构成“S”音的重叠,这是一般诗人竭力避免的。然
而,这一多少显得有些笨拙的“S”音重叠却赋予此诗一种
自然的粗糙美和真挚美。
  这首诗是哈代对人生的观察。观察所见的种种现象和
事物在逻辑上是互不关联的,而在诗人的想象中却表达了
诗人对人生的一些判断。第一诗节说明人生是脆弱的。第
二、三诗节表述了人生的险恶,因此人生是令人困惑的
(第四诗节),是微不足道的(第五诗节)。有两点贯穿
全诗始终:一是死亡,二是诗人作为一个观察者的立场。
五个诗节的第一行都涉及人生的终点——死亡。每一个诗
节中都有一个中心意象——绿色的树叶(第一诗节)、鹰
(第二诗节)、刺猬(第三诗节)、缀满星星的天空(第
四诗节)和微风(第五诗节)。
  从结构上看,第一诗节介绍主题,第五诗节以总结的
形式重申第一诗节的主题。第二至第四诗节是全诗的主体。
在第二、三诗节,死亡的意象反复出现:“我若死于……
漆黑的夜里,”,“若是在黄昏,如眼睑无声地一眨一
样,”……黑夜在文学语言中常常象征死亡。第二诗节,
黄昏刚刚降临,就出现了另一个象征死亡的动作——鹰的
眼皮一眨一眨地动着象是就要睡着。入睡同黑夜一样,也
给人以死的联想。在第二诗节中,夜幕降落、眼皮下垂和
隼鹰从苍天飞下都同死亡的降临联系在一起。眼睑无声地
眨动给人以静的感觉,鹰的飞来又给人以突然、迅速的急
促感。
  第三诗节同第二诗节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可以说是一个
整体。从时间上看,第三诗节已经从第二诗节的黄昏进入
了黑夜。死亡正在一步一步地逼近。隼鹰突然从苍天降落
在棘荆丛上,获得了一个有利的位置,以便袭击“偷偷地
穿过草地”的刺猬,夺取她的生命。这是死亡前的顷刻。
象征死神的鹰正在伺机捕杀象征人的刺猬。这几行诗道出
了人生的险峻,同第一诗节第一诗行中的“不安”的人生
相呼应。
  第四诗节怨诉了人生的难以捉摸。诗人似乎在责问苍
天,责问布满星星的夜空,为什么要如此不公正地对待尘
世的芸芸众生。苍天无语,苍天无情,苍天仍然是神秘不
可测的。
  第二、二、四诗节同第一诗节比,情调上的差异是明
显的。第一诗节虽有人生脆弱的阴影,却表现了生活的美
好:五月的春天,绿色的树叶象翅膀一样在欢快地扑动。
  这一欢快的情绪在死亡的威胁下顿然消失。到了第四
诗节时令已是隆冬。当年的青年已经成了老人。第五诗节
中轰鸣的钟声释放出了死亡的声波,死亡逼近了。这是一
首寓意深厚、技巧精湛的好诗。难怪著名英国诗人奥登那
样赞赏它,在他所写的《对圣物的效忠礼仪》一文中说,
如果没有写出了这样好诗的哈代的启示和榜样,他不会成
为诗人。
  哈代是个英国传统派诗人。但是他又不拘泥于传统的
诗的形式,几乎是随心所欲地设计自己喜爱的体裁。在诗
的体裁多样化上,哈代当居英国诗人的首位。他不断地变
换格律、韵律和诗的长短。韵律是哈代诗的结构中的重要
组成部分。韵律既为诗的内容也为诗的音乐感服务。《身
后》一诗采用扬抑扬格,它那几乎同样长度的话行以其不
同的韵律配合诗的内容,给诗增添一种挽歌式的忧伤。第
四、五诗节就是很好的例子。另一首诗《呼唤声》(The 
Voice)①同样是伤感的,扬抑抑格的韵律,音步、脚韵和
主体是单音节的词使全诗富有优美的音乐性:

  Woman much missed,how you
    call to me, call to me,
  Saying that now you are not
    as you were
  When you had changod from
    the one who was all to me,
  But as at first, when our
    day was fair,
    ···    ···

  哈代曾经从事建筑业,又酷爱音乐。他显然是把这两
方面的才能完美地移植到了诗的创作上。《呼唤声》一诗
采用三重韵(“Call to me”,“...all to me”,etc。)
和沉重的单音节脚韵(“Were”,“fair”,etc.)既有
抑扬顿挫的音乐节奏,又在内容上表现了主人公奔腾而至
的激情和现实的无情这两者之间的矛盾。
  诗人长期生活在农村,酷爱大自然。他对自然界各种
斑澜的色彩和各种富有音乐性的声音十分敏锐,能捕捉到
最能体观他的诗情的色彩和声响。
  他的诗不以新鲜、奇特的意象见长。他避免过多地使
用象征主义的手法。诗中的意象往往简单、明了、大胆、
自然,如“象楼梯上的风”(《我有时候想》)、“象一
个盖不紧的壶盖”(《悬虑》)、“象碎琴的弦”、“幽
灵似的灰色”、“冬天的渣滓”、“衰弱的昼的眼”
(《黑暗中的画眉》)。这些平凡的比喻同哈代不追求华
丽典雅的诗风是一致的。意象在哈代的诗中是语言自然的
组成部分,没有雕饰的痕迹。

哈代生前使用的书房

  哈代在诗中使用的语言,既有口语体的常用词语,也 有生僻的怪字,既有通格的方言,也有陈旧的古词。为了 避免多音节的外米语,诗人常在使用单音节词的同时采用 复合词,甚至自造的生词。评论家对这种用河上的报杂历 来颇多批评。这是哈代诗作中的一个缺点,但也可说是一 个特点。那生硬的措辞、断断续续的韵律,那协音中阶杂 音,那协调中的不协调,配合着徐缓的节奏、散文式的语 言和朴素真切的白描,构成了哈代独具一格的诗风。同雪 莱、丁尼生、斯温伯恩等诗人那种流畅、和谐的诗相比, 哈代的诗就更加显露出其不同凡响了。   如果与同时代的两位著名诗人叶芝和霍斯曼相比,哈 代的诗又别开生面。三位诗人都用诗倾吐人间的哀怨。叶 芝诗中的悲剧人物似乎不是顺乎命运的摆弄而倒下。他们 好象是摇着战斗的旗帜在隆隆的枪炮声中英雄般地倒下, 死得悲壮。霍斯曼却似乎是透过书斋的窗户观察人间悲剧。 哈代的诗就不同了。他的诗散发出浓郁的泥土芬芳,是那 样地质朴,那样地淳厚。   人们会问,在各种新派诗如潮涌的今天,带着几分土 气的哈代诗为何会日益受到众多的文人和百姓的珍爱?也 许是因为现代派之类的新奇作品已失去锐气,人们回过头 来看哈代,反而觉得他那真挚、质朴的诗风的可贵吧。   ①见钱兆明译诗。          ——《外国文学》(19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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